威廉·羅伯特森·尼科爾 -- 講解者聖經註釋 與 講解者聖經辭典

William Robertson Nicoll -- The Expositor's Bible and The Expositor's Dictionary
12- 提摩太前書 3:14-16 - 人類行為的關係

第十二章

人類行為與敬虔奧秘的關係。— 提摩太前書 3:14-16

聖保羅在此處暫停了這封書信。他已結束了關於維護純正教義、公共敬拜的行為,以及聖職資格等幾項主要指示;在進入其他主題之前,他停下來強調這些事情的重要性,並指出其中真正涉及的意義。這些事情的重要性,正是他寫信的主要原因之一。雖然他希望比預期更快地與提摩太重逢,但他絕不允許這些嚴肅的事務等到他回到以弗所後才處理。畢竟,這個希望可能會落空,兩人面對面相見可能還需時日。基督徒在神的家中應當如何行事,這不是一件可以無限期拖延的事,因為這神的家並非一座死氣沉沉的殿宇,供奉著一尊對殿中所發生之事一無所知、毫不關心的死偶像;這家乃是一群永恆靈魂的聚集,是永生神殿宇的身體,神必毀滅那毀壞祂殿的人。(林前 3:17)神的家必須有規章,以防範不合宜的混亂。屬於永生神的會眾必須有體制,以防範派系與無政府狀態。尤其考慮到這會眾已被賦予一項極其重大的責任。真理本身是不言而喻且自立的:它不需要外在的支撐或基礎。但真理若要向世界顯明,就需要能找到的最好支撐與最穩固的基礎。而教會的職責與特權,正是提供這些。神的家不僅是一個以莊嚴且特殊的方式屬於永生神的群體,它也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這些考量顯示出一個問題是何等關鍵:一個人應當如何在這樣的群體中行事?

因為真理——每一位基督徒都負有責任,藉由他在教會中的行為來支持並建立它——無疑是偉大且深奧的。正如眾人所承認的,「敬虔的奧祕是偉大且沉重的」;而幫助或阻礙其建立的責任,也同樣深重。其他事物或許尚有爭議,但這一點則不然。「大哉,敬虔的奧祕,無人不以為然。」

為什麼聖保羅稱真理為「敬虔的奧祕」?這是為了表達基督信仰中神聖與人性兩方面的意義。在神聖的一面,福音是一個奧祕,是一個被揭示的祕密。它是一套原本隱藏在人類知識之外的真理,人類若無神的幫助,憑藉自身的理性和能力,永遠無法找到通往它的路。簡而言之,這就是啟示:神將人類無法自行發現的真理傳達給人。「奧祕」是基督教從異教中借用的一個詞,但透過榮耀地轉化其含義,將其奉獻給了新的用途。異教的奧祕總是對大多數人類隱藏;只有少數特權階級才能獲知。它在宗教的核心處助長了自私與排他性。反之,基督徒的奧祕是一度隱藏,但如今已顯明,不是向少數人,而是向所有人顯明。因此,這個詞包含了一個輝煌的悖論:這是一個向每個人揭示的祕密。用聖保羅對羅馬人所說的話(羅 16:25):「這奧祕的啟示,歷世歷代隱藏不言,如今顯明出來,而且按著永生神的命,藉眾先知的書指示萬國的民。」他很少使用「奧祕」一詞而不結合其他表示揭示、顯明或使之為人所知的詞彙。

但基督信仰不僅是奧祕,更是「敬虔的奧祕」。它不僅講述全能神將祂永恆旨意啟示給人的恩惠,也講述人因受教而產生的義務。這不是「不法」的奧祕(帖後 2:7),而是「敬虔」的奧祕。那些接受它的人「承認敬虔」;承認對那位將真理顯明給他們的神懷有敬畏。它清楚地教導我們應當依據什麼原則來規範「人在神的家中應當如何行事」。福音是敬虔的奧祕,是敬畏與宗教生活的奧祕。它本身是聖潔的,源自聖者,因此它要求領受者要聖潔,正如那賜下福音的神是聖潔的一樣。

「就是顯現於肉身,被聖靈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裡。」

在約翰一書中關於「天上三見證」的經文之後,新約中沒有哪一段爭議經文比我們面前這一段引發了更多的爭論。讓我們希望,那一天不遠了,屆時對這兩處經文都不再有爭議。真理雖然仍受質疑,特別是針對我們面前這一段,但它並非真的可疑。在這兩處情況下,英王欽定本(A.V.)的譯法都是站不住腳的。可以確定的是,聖約翰從未寫過關於「天上作見證的三位」的話;同樣可以確定的是,聖保羅寫的不是「神顯現於肉身」,而是「祂顯現於肉身」。直到四世紀末,沒有任何基督徒作家使用「神顯現於肉身」的讀法,也沒有任何七或八世紀之前的聖經譯本採用此讀法。在五大主要手抄本中,除了後來抄寫員所作的修正外,均未發現此讀法;這些抄寫員或許知道「神顯現」的讀法,因而選擇了它,或者至少希望將其作為替代讀法或註釋保留下來。即使是像已故林肯主教華茲華斯(Bishop Wordsworth)那樣謹慎保守的註釋家也宣稱,反對「神顯現於肉身」這一讀法的「證據權重是壓倒性的」。在古希臘手抄本中,只需兩筆小小的改動就能將「祂」(Who)變成「神」(God);考慮到中性詞「奧祕」之後接上陽性詞「祂」顯得生硬且不自然,這種改動是極具誘惑力的。

但在這裡,我們遇到了一個極其有趣的考量。隨後的文字看起來像是引用自某首原始的基督徒讚美詩或信經。節奏的律動以及六個平衡子句的平行結構(每一組三句形成一個高潮),都指向了這一事實。我們這裡可能擁有一段讚美詩的殘篇,正如小普林尼(Pliny the Younger)告訴圖拉真皇帝(Emperor Trajan)的,基督徒習慣在黎明時分對基督作為神進行對唱。像這樣的一段經文,很可能像我們教會唱詩班吟唱詩篇那樣,左右對唱、逐行或逐組地吟唱。

「顯現於肉身,稱義於聖靈,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裡。」

讓我們假設這個非常合理且吸引人的推測是正確的,即聖保羅在此引用了某種眾所周知的文字形式。那麼,引文開頭的「祂」將指代前面未被引用的行文。那麼,聖保羅保留「祂」而不作改動,儘管它在語法上與他自己的句子不完全吻合,也就顯得非常自然了。但無論如何,「祂」的先行詞是毫無疑問的。「敬虔的奧祕」以一位神聖位格的生命為中心與基礎;而揭示這奧祕的漫長過程中,最重大的轉折點就在於這位神聖位格「顯現於肉身」。使徒在做出這項陳述或引用時,心中是否想到了那些「傳異教」的諾斯底派(提摩太前書 1:3),這很有可能,但絕非確定。基督在肉身的「顯現」是他與聖約翰共同喜愛的主題,也是兩位使徒不僅教導相同教義,且使用相同語言教導的要點之一。他使用「奧祕」一詞的事實,足以使他談到「顯現」,即使沒有那些否認或曲解神子道成肉身事實的假教師存在,也是如此。這兩個詞完全契合。在基督教神學中,「奧祕」意味著曾經隱藏、如今已顯明的事物;「顯現」意味著將曾經隱藏的事物顯明出來。一位先前存在、但一直未被世界所知的存在者,其歷史性的顯現,正是「顯現於肉身」所指的含義。

「稱義於聖靈」。此處的「聖靈」不能指聖靈,正如英王欽定本可能會讓我們誤以為的那樣。此子句中的「在靈裡」(in spirit)與前一句的「在肉身」(in flesh)形成了明顯的對比。如果「肉身」是指基督本性中的物質部分,那麼「靈」就是指祂本性中的非物質部分,即祂較高的部分。祂的肉身是祂顯現的領域:祂的靈是祂稱義的領域。這一點似乎很清楚。但我們該如何理解祂的稱義?祂又是如何在靈裡稱義的?這些問題有各種各樣的答案;若斷言其中任何一個答案是如此令人滿意以至於蓋棺定論,都是魯莽的。

基督的人性與我們一樣,由身體、魂、靈三個要素組成。身體就是第一句中所說的肉身。魂(ψυχη)與靈(πνευμα)不同,是自然情感與慾望的所在。正是基督的魂在想到即將到來的苦難時感到憂愁。「我心裡甚是憂傷,幾乎要死。」(太 26:38;可 14:34)「我現在心裡憂愁,我說什麼才好呢?父啊,救我脫離這時候。」(約 12:27)靈是宗教情感的所在:它是人本性中最高、最內在的部分;是殿中的聖所。當道德上的邪惡使祂苦惱時,基督是在祂的靈裡受到觸動。當祂看到虛偽的猶太人將他們感傷的哀悼與馬大和馬利亞在拉撒路墓前發自內心的哀悼混在一起時,祂心裡(靈裡)悲嘆,又甚憂愁。(約 11:33)同樣,當猶大與祂同席,甚至可能坐在祂旁邊時,祂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祂也是在靈裡憂愁。(約 13:21)祂本性中這靈的部分,既是祂最劇烈痛苦的領域,也是祂最劇烈喜樂與滿足的領域。正如道德上的邪惡使祂的靈苦惱,道德上的純潔也使它喜悅。

以一種我們無法衡量的方式,耶穌基督體會了良心無愧的喜樂。祂向猶太人發出的挑戰:「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是祂可以向自己的良心發出的挑戰。良心對祂毫無指控,也永遠無法控告祂。祂說話的時候,顯為公義;祂判斷的時候,顯為清正。(羅 3:4;詩 51:4)儘管祂是完全的人,且顯現在軟弱與受苦的肉身中,但祂依然「稱義於聖靈」。

「被天使看見」。無法確定這具體指哪一次場合。自道成肉身以來,基督一直對天使顯現;但此處似乎暗示了比道成肉身這一事實更特殊的事件。希臘文的措辭與「顯現給磯法看」完全相同;然後顯現給十二使徒看;後來一時顯現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卻也有已經睡了的;以後顯現給雅各看;再顯現給眾使徒看;末了也顯現給我看,我如同未到產期而生的人一般。(林前 15:5-8)因此,我們在這裡可以翻譯為「顯現給天使看」。這可能指道成肉身的道對天使軍隊的哪一次或哪幾次顯現?

這個問題無法得到確定的回答;但我們可以相當自信地說出什麼是不可能指的。「顯現給天使看」幾乎不可能指與基督降生、試探、客西馬尼園的痛苦、復活和升天相關的天使顯現。在那些場合中,是天使顯現給基督和他人看,而不是祂顯現給天使看。我們可以更自信地拒絕這種建議,即此處的「天使」是指基督的使者(使徒),或是撒但的使者(邪惡的靈)。我們懷疑聖經中是否能找到與這兩種解釋相平行的內容。此外,「顯現給邪惡的靈看」這種解釋使這段經文比以前更難理解。將基督在道成肉身或回到榮耀時對天使軍隊的顯現,作為這些詞的含義,要合理得多。

這首原始讚美詩的前三句可以總結如下:敬虔的奧祕已向人類揭示,並在一位歷史性的人物身上揭示出來,祂在顯現於人類肉身的同時,在祂最內在的靈裡被宣告為無罪。而這位完全公義之人的顯現並不僅限於人類。天使也見證了這一點,並能為其真實性作見證。

剩下的三句比較簡單:每一句的含義都很清楚。同一位被天使看見的基督,也被傳於地上的萬國,並被世人信服:然而祂自己卻從地上被接走,再次被接在榮耀裡。這裡清楚且熱情地陳述了升天基督信仰的傳播。這位榮耀的救主屬於萬國,屬於全世界。這一切都加強了那個問題的重要性:「人在神的家中應當如何行事」,因為在那裡,這樣的真理被教導並被持守。

值得注意的是,這六個子句有許多種排列方式,每一種都非常有意義。我們可以將它們組成兩組獨立的三句詩:或者我們可以將每組的前兩行結合起來,然後讓第三行相互對應。無論哪種方式,每一組都以地開始,以天結束。或者,我們也可以將這六行組成三對對句。在第一對中,肉身與靈被對比並結合;在第二對中,天使與人;在第三對中,地與天。

是的,毫無疑問,敬虔的奧祕是偉大的。永恆之子的啟示,要求那些接受它的人必須具備一種聖潔,而祂的無罪正是這種聖潔的典範,這是令人敬畏且深奧的。但那位在祂所允許的每一次試探中,「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的主,在要求我們效法祂的榜樣時,同時也賜下了為此努力所需的恩典。要達到這一點是不可能的——至少在今生是如此。但意識到我們無法達到完美,並不是追求不完美的藉口。基督的無罪在今生是我們無法企及的;或許即使在永恆中,我們今生因罪所造成的損失也永遠無法完全彌補。但對於那些每日背起十字架跟隨主,並用羔羊的血將衣裳洗白淨的人,將來必被准許在「神寶座前,晝夜在祂殿中」無罪地侍立。在地上跟隨了基督,他們在天上將更緊密地跟隨祂。在地上分擔了祂的苦難,他們將在天上分享祂的賞賜。他們也將「被天使看見」,並「被接在榮耀裡」。

宗派立場介紹(本站譯者收錄,非本文文獻)

1. 「「稱義於聖靈」。此處的「聖靈」不能指聖靈」:本段反映了作者傾向將「靈」解釋為基督人性中較高部分的立場;其他宗派如部分改革宗或靈恩派學者,則可能傾向將此處的「靈」直接解釋為聖靈(Holy Spirit),認為是聖靈在基督復活與升天中為祂的彌賽亞身分作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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